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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主旨:
為避免飛安隱患,請MG系列和T16系列農業無人機使用者遵照執行。
依據:
一、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三
二、DJI大疆發布之聲明 (參見附件一)
公告事項:
一、因固件限制,MG系列和T16系列農業無人機,不再參與限飛區數據庫更新。為避免飛行安全隱患,建議所有該系列機型之使用者,務必於每次作業前使用民航局官方APP《Drone Map》,確認所屬區域是否屬於禁航、限航或航空站/飛行場周邊之限制範圍。
二、依據「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三」規定,於禁航區、限航區及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一定距離範圍內,均嚴禁進行遙控無人機飛行活動。各使用者必須嚴格遵守該項法令規定,如有違反,相關單位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。
三、請各位農友務必提高警覺,落實上述安全措施,並確保資訊傳達至每一位機具操作人員。相關單位亦應配合進行宣導,杜絕任何因違規操作而可能引致之安全風險及法律責任。
本公告自發布日起生效,請各位務必遵守並共同維護作業安全。
【公告單位】:寰宏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【公告日期】:2025年2月21日
附件三為《飛行安全承諾書》,請使用或擁有T16農用無人機的農友們下載列印並親自簽名後,回傳給本公司。請農友記得立書人簽署處一定要親自簽名並填寫日期。